商业顾问咨询
为东主经营的公司提供切实可行的架构及合规规划:新业务是否应由独立实体持有、集团应如何组织、聘用首名员工或接触首名海外客户后有什么改变,以及某个架构一整年的实际合规成本。
一般以固定收费承接个别项目,完成后提供书面意见,而非无明确期限的长期顾问安排。
服务项目
五大服务范畴,逐一说明涵盖内容、适合对象、所需时间,以及您最终会收到的文件和成果。
寻求专业意见
香港公司的许多问题,根源在于早前的决策,而非其后提交的文件。顾问咨询的价值,是在仍能作出改变的阶段介入。
为东主经营的公司提供切实可行的架构及合规规划:新业务是否应由独立实体持有、集团应如何组织、聘用首名员工或接触首名海外客户后有什么改变,以及某个架构一整年的实际合规成本。
一般以固定收费承接个别项目,完成后提供书面意见,而非无明确期限的长期顾问安排。
在年结前规划利得税,而非事后才处理。常见问题包括:收入是否源自香港、两级制税率是否适用及应由哪个实体采用、香港公司与内地或离岸关联公司之间的关联方收费应如何处理、提出离岸利润申索前需要哪些文件,以及特定开支是否可扣税。
遇到确实存在不确定性的税务立场,我们会明确指出,并列出正反两面的理据,而非只谈有利的一面。
开展业务
根据《公司条例》(第622章)注册成立香港私人股份有限公司,并办理所需的商业登记。
香港公司须有至少一名自然人董事、至少一名股东、一名公司秘书,以及位于香港的注册办事处。如公司秘书为个人,须通常居于香港。股本并无实质最低金额要求。非香港居民亦可全资拥有及控制公司。
服务涵盖内容
服务依据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提供,牌照号码为 TC009944。
我们会在开始前,以书面确认您个案的预计时间表。请注意,是否批准银行开户由银行决定,并非由我们决定;开户亦通常是成立公司过程中最花时间的一环。
在常见的离岸司法管辖区成立公司并提供持续维护服务,最常见为英属维尔京群岛;如有适当理由,亦会采用萨摩亚或开曼群岛。此类公司通常用作持有香港营运公司的控股实体。
我们会先了解架构的用途,再作建议。离岸公司会增加每年成本、经济实质方面的考虑及银行往来的难度,对单纯在香港从事贸易的业务而言,往往并不合适。如确有需要,原因通常涉及股东安排或拟议出售,而非税务。
服务涵盖内容
根据《商标条例》(第559章)在香港注册商标。香港采先申请原则,商标注册有效期为十年,可不限次数续期;注册成功后,权利由申请日期起计。
注册公司名称 并不 等于取得商标保障。公司名称与商标分属不同登记册,即使公司注册处准予注册某个公司名称,仍可能侵犯他人的商标权。
办理流程
商标注册所需时间远长于公司成立,实际进度视乎有否收到审查反对或第三方异议。官方费用由知识产权署按类别订定,我们按实际金额代收代付。
妥善记帐
为东主经营的公司提供记帐及管理帐目服务,配合法定审计所需,避免年结时重新整理。香港公司须保存妥善帐簿及纪录,帐目须由执业会计师审计。我们负责编制帐目,并与您的核数师配合。
我们不限定会计软件。如您已使用 Xero 或 QuickBooks,我们可沿用;如您以试算表及发票文件夹保存纪录,亦可配合,成本往往比转换系统更低。
处理交易、银行及统制帐户对帐、应付及应收帐款明细帐;如业务涉及多种货币,亦可处理多币种帐务。
按月或按季编制,采用对您有用的格式,而非无人翻阅的制式报告。
按核数师要求的格式,提供试算表、明细表、主表及相关分析。
我们直接回覆核数师的查询并跟进未决事项,让问题交由我们处理,减少您逐一回覆的负担。
按时申报
根据《税务条例》办理利得税合规事宜,包括税务计算、报税表及其后往来函件。香港利得税两级制适用于合资格实体首部分应评税利润;一组有关连实体中,只可由其中一个实体选用,因此须审慎作出选择。
新公司成立一段时间后会收到首份利得税报税表,而申报期限较短。如您已收到报税表但不确定如何处理,便适宜联络我们。
服务内容
报税期限取决于您的财政年度结算日,以及您的税务代表是否适用整批延期提交报税表安排。我们会在委聘开始时,以书面确认实际适用日期。
持续合规
每间香港公司均须设有公司秘书,唯一董事不得兼任公司秘书。如秘书为个人,须通常居于香港;如为法人团体,则须在香港设有注册办事处或营业地点。
公司秘书负责日常法定事务:确保登记册准确、按时提交文件,并记录各项决策,让银行、买方或公司注册处查询时,有完整文件可供查阅。
我们依据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担任公司秘书,牌照号码为 TC009944。
年度委聘包括
妥善结束香港公司。对于已停止营业且有偿债能力的公司,可采用 自愿撤销注册 ——费用较清盘低,程序亦较简单,但须符合相关条件。
停止营业后便不再理会公司,是常见且代价高昂的做法:周年申报、商业登记续期及审计责任,不会因公司停止营业而终止,董事亦可能累积相关罚款。
如公司无法偿还债务,或未获全体成员同意,便不能撤销注册,须循清盘程序处理。两者是性质明显不同的工作,我们会清楚说明您的情况适用哪一种。
撤销注册程序
此程序分多个阶段,并非短时间内可完成;如无未决事项,进度会较顺利。我们会在开始时列明您公司的预计时间表。另须留意:请 在提交申请前 关闭银行帐户并收妥应收帐款,因为公司解散时遗留的资产会成为无主财物并归政府所有,日后追讨甚为困难。
协助香港公司文件获海外机构接纳,并厘清三种不同程序中,您实际需要哪一种;如选错程序,往往要重新办理。
公证 是由国际公证人核证签署、副本或事实。在香港,只有名列高等法院国际公证人登记册的律师,才可担任国际公证人。
加签 是《海牙公约》缔约方之间采用的单一证明。在香港,加签由高等法院签发,无须经领事馆办理。
领事认证 适用于文件目的地并非《海牙公约》缔约方的情况,程序较长:文件先经认证,再由该国使馆或领事馆办理领事认证。
拟在中国内地使用的文件,程序则有所不同,一般须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办理,而非香港国际公证人。这也是客户最常混淆的一点。
请告诉我们三件事
根据这三项资料,我们会在您决定委托前,说明适用程序、先后次序、实际所需时间及费用。要求方的确切字眼十分重要:海外银行清单上的「公证」,往往实际指加签,有时则两者都不是。
三种程序之中,领事认证所需时间通常最长,并完全视乎相关领事馆的安排。我们会在您决定委托前,说明适用程序及预期情况。